摘要
依我國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第 2 條第 1 項規定,親密關係的暴力,包括:身體、精 神或經濟上之騷擾、控制、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。根據衛生福利部家庭暴力通報 事件中,被害人案件類型及性別統計的資料(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,2024),在臺灣, 包含離婚、婚姻或同居關係存續中的親密關係暴力受害人,2014 年數據顯示,每 100 位家暴受害者中,就有 13 位是男性,87 位是女性。男性受暴的比例,也逐年上升,時 至 2023 年止,親密暴力受害人男性和女性的比例,每 100 位受害者,就有 23 位是男性, 女性則有 77 位。換句話說,雖然親密暴力被害人仍以女性為大多數,但是,男性被害人 不僅存在,而且受暴的比率也是逐年增加,這些事實,在在提醒我們也應該關心親密關 係暴力的男性被害人。
| 原文 | 繁體中文 |
|---|---|
| 頁(從 - 到) | 116-120 |
| 頁數 | 5 |
| 期刊 | 性別平等教育季刊 |
| 發行號 | 101 |
| 出版狀態 | Published - 202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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